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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音乐节的“火”看著作权修法的舆论“热”
时间:2012-01-01   作者:吕丹布恩

  步入五月的京城,持续数天高温,昭示着一个炎热盛夏的来临。伴随气温的攀升,音乐热浪乘势袭来,朝阳流行音乐周、迷笛音乐节、草莓音乐节三大音乐节同时在京举办,为广大音乐迷献上一场场精彩非凡的艺术盛宴。

  近年,国内各类主题音乐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歌星的激情演唱、原创歌曲的精彩演绎以及现场的互动娱乐等,不仅吸引了忠实歌迷蜂拥而至,也逐渐成为普通百姓认可的一种文化休闲方式。随着音乐演出市场的不断成熟,观众对于音乐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面对台下无数聚焦的目光,音乐人要想真正吸引并征服观众,只能依靠优秀的作品和出色的演出。当然,有付出必有收获,在舞台上得到观众多一份的掌声和多一句的支持呐喊,所带来的成就感是其他形式无法比拟的,这更能激励音乐人不断创作和演绎出优秀作品,进而促进本土音乐的良性发展。

  除了帮助音乐人在现场展现才华、扩大影响力外,音乐节带来诱人的经济利益也是吸引众多音乐人踊跃参与的重要原因。据报道,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现场音乐已经取代唱片业,成为全球音乐产业中收入规模最大的部分,可谓现今音乐市场的支柱性产业。在唱片业不景气、盗版泛滥的大背景下,不少人更是将音乐节视为音乐人未来出路之一。

  音乐节在满足大众欣赏现场音乐需求、助力市场繁荣发展的同时,也为音乐界人士提供了相互分享与交流的平台。今年三大音乐节上,有关《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问题则成为音乐人交流议论的焦点,也是音乐人面对媒体采访无法回避的话题。

  实际上,整整一个月,关于著作权修法的舆论热度一直持续上升,丝毫不亚于音乐节的火爆。就在426——第1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的《我建议》栏目特别制作了一期节目,邀请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音著协副总干事刘平,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石现升,知名音乐人高晓松及媒体评论员郭松民等,现场就《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引发争议的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短短半小时节目中,阎晓宏副局长面对多方代表的提问,明确指出国家版权局力求兼顾国家、权利人、使用者和社会公众四方利益,坚持开门修法的态度以及对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支持与期望。参与了修法过程的王迁教授也适时为各方代表解答了部分条款修改的初衷与修改后的具体含义。

  相信看过节目的很多朋友都会和笔者一样,对修法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心中的困惑与质疑逐渐消融。面对此次修改草案带来的轩然大波,国家版权局积极主动回应的态度值得称赞,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相比之前社会舆论的喧嚣和浮躁,现在更多的是有识之士经过理性分析和思考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例如,有人提出,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必不可少,但为了杜绝垄断现象的出现,能否允许在同一领域设立多家著作权管理机构,以引进竞争的机制,从而保证整个市场的良性发展,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也有专家表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目的在于通过权利集中管理的方式提高作品利用的效率,其功能的充分发挥,需要与市场接轨,实现市场化的运作。

  时至今日,各方意见的收集工作已经暂时告一段落,新一轮的修订工作即将开始。笔者期待,建立在开门修法基础之上新修订的《著作权法》最终能给我们一个完美的答案,为以版权为核心的音乐产业发展营造出更为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