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保护力度,严格遵守“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提升版权运用水平,建立科学完善、规范有序、持续发展的数字音乐授权和运营模式;增强音乐版权价值,提供高质量的数字音乐产品和服务;推动版权合作共赢,建立公平合理的分成机制;维护市场良性竞争,扶持原创音乐发展,提高版权“出海”水平……
这是一份关于促进数字音乐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倡议。日前在四川成都举办的数字音乐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上,为更好地鼓舞中国数字音乐版权事业继往开来、持续创新发展,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数字音乐工作委员会联合国内多家单位共同发起倡议。
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环境持续向好
音乐文化消费已经成为美好生活的“刚需”,中国音乐产业也加速进入产业格局重构的发展新阶段,数字音乐产业规模近些年更是保持了高速增长。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发布的产业报告显示,从2013年至2022年,包括在线音乐、音乐短视频、音乐直播、在线K歌业务在内的中国数字音乐市场总规模由440.7亿元增长至1554.9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3.44%。截至2022年年底,我国数字音乐平台歌曲累计总量超1.32亿首,用户规模约达8.48亿,展现了数字音乐市场的蓬勃生命力。
“音乐始终在文化领域里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是公众最喜爱的文化形式和形态之一”,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提到,随着文化产业和平台经济的发展环境持续向好,用户的付费意识也在不断增强。数字音乐产业要健康发展,一方面需要好的作品,要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另一方面也离不开严格的版权保护。他非常赞同通过监管部门、行业组织来协调音乐版权领域的重大问题,各方本着理性的态度分析、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诉讼,使多方能够实现共赢。
近些年,中宣部版权管理局按照推行数字音乐正版化、规范授权模式、完善商业模式三步走的工作思路不断引导规范数字音乐行业健康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各大数字音乐平台基本实现正版化,绝大多数数字音乐作品都以非独家授权模式传播使用,数字音乐市场版权秩序明显向好。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执法监管处处长、二级巡视员赵杰提到,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将高度重视数字音乐版权保护工作,进一步推动完善相关立法;不断加强数字音乐市场的版权治理,支持数字音乐平台扶持优秀原创音乐作品创作运营,推动利用科技手段加强数字音乐保护;大力实施社会共治,充分发挥集体管理组织、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推动完善数字音乐版权环境,为数字音乐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共同努力。
优秀音乐作品要实现更广泛传播
面对我国数字音乐市场独家版权时代逐渐结束的背景,重塑新形势下的市场格局尤为关键。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数字音乐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敖然提到,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积极推动构建良好的数字音乐版权生态,完善数字音乐集体管理制度和版权保护与服务机制,推动各利益相关主体及行业研究者进行充分讨论,寻找行业健康发展“最大公约数”。
敖然认为,加快推动数字音乐内容的高质量创作和传播,一方面要注重内容创作的质量,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人民美好生活的创新结合,创造出更多为人民喜闻乐见的音乐作品。另一方面,也需要提高音乐的影响力和传播力,让高品质、优秀的音乐作品能够实现更广泛地传播,提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
那么,什么是优质的音乐内容?很多音乐人、创作者也在数字音乐领域进行着自己的实践和探索。在一寸光年首席执行官、音乐人徐良看来,能够给听众提供帮助、带来情绪价值的音乐就是优质的音乐。“当你考虑如何帮助你的听众,为你的听众做点什么的时候,就已经走在了创作优质内容的路上。”徐良这样说。
其实,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不仅改变了大众获取音乐的方式,也重塑了音乐产业的价值链。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兴技术的不断涌现,为数字音乐领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在这种变革中,积极拥抱新技术、新模式非常重要。”敖然认为,新技术的应用使音乐的创作、分发和消费的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也使得我们对音乐产业的未来充满期待。在互联网和数字化时代,应该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创新的运营模式,提高音乐作品的传播效率和消费体验。
腾讯音乐多年来致力于让科技创新赋能音乐产业。在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副总裁杨奇虎看来,国内音乐产业有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特别关注:一是目前我国原创音乐作品的精品化不足,原创音乐在创作技巧、表达深度和商业性方面仍有提升的空间;二是民族音乐的国际化程度有待提高。
“可以借助科技的力量,有效提升民族音乐的市场化程度,让更多优秀的民族音乐作品被听到”,杨奇虎以腾讯推出的“中国韵·广西风”原创音乐征集大赛为例建议,将当下的潮流音乐与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有机结合,为传统文化赋予时代特色。“我们还应该建立合理的版权保护机制,在民族音乐市场发展过程中,版权保护至关重要。”杨奇虎说道。
版权保护为数字音乐行业发展护航
数字音乐产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会面临很多新挑战和新问题。这就要求加强版权保护,为数字音乐行业的稳步发展保驾护航。
北京市伟博(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李自柱谈到了音乐产业法律保护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AI产业发展使新问题层出不穷;音乐侵权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在短视频平台上,用户生成内容使用背景音乐侵权严重;司法救济水平有待提升;《著作权法》提出的新制度亟待落地等。
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法学会竞争法研究会理事李俊峰围绕国外在数字音乐产业发展和互联网平台监管方面的执法案例和立法动态进行了分享。
他建议,要把平台资质监管和政府外在强制监管相结合,把行政指导的软法威慑和反垄断处罚的硬法威慑相结合,使平台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矛盾能够通过自发、高效、低成本的方式来解决,而不必通过对抗性的民事诉讼或行政执法解决。
对于数字音乐产业未来的发展,李自柱希望,修改后的《著作权法》要充分发挥规范作用,为产业保护带来新的抓手。从产业本身来看,要积极拥抱新科技,因为新的技术发展肯定会带来新的业态。此外,司法部门要积极作为,加强版权保护,为音乐产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