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让世界变成了‘鸡犬之声相闻’的地球村,相隔万里的人们不再‘老死不相往来’。”这是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国家主席习近平演讲中的一句话。确实,互联网在现代社会有着无法取代的重要地位,它拉近了世界距离,人们的生活方式随之变化。习主席在讲话中指出:“十三五”时期,中国将大力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技术的飞速发展,时刻改变着各行各业,互联网对音乐产业的影响大家早已有目共睹,音乐载体从实体唱片到数字音乐的变化,正是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到了2015年,随着国家与社会各界对音乐版权的重视,各家音乐平台之间的明争暗斗、合纵连横大多体现在对版权资源的争夺上。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到“十三五”末期,整个音乐产业将实现产值3000亿元。如此大的“蛋糕”摆在眼前,更要吸引众多投资人的目光。
如今即将进入新的一年,北京又推出了一项新的保护音乐版权的措施。在第三届中国音乐产业大会上提到,为了解决目前存在的音乐版权信息不够透明、缺乏在线音乐授权平台、版权收益分配不够合理等问题,从2016年1月1日起,北京市版权局将在国家版权局的指导下进行金曲版权工程,该工程具体包含以下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全面推行音乐版权声明公示制度,并建立金曲工程重点音乐作品曲库,把曲库中的作品锁定为音乐版权保护的重点对象;二是创新产业合作机制,积极推动互联网音乐、KTV、公播音乐的跨界合作;三是进一步完善“版权监管、行业监督、典型案件”三位一体的音乐版权保护体系。虽然这项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法笔者还不甚了解,但是笔者愿为任何保护音乐版权的举措摇旗呐喊。
笔者认为,国家用如此大的力度去推行各项保护版权的措施,正是因为在互联网发展突飞猛进的今天,人们的版权意识却过于落后,与技术的发展水平并不匹配。国人长期处于一个盗版横流的社会环境中,互联网的普及更是让人们无需付出任何代价便能享受最新最全的资源,即便有些有识之士愿意洁身自好,在自己拒绝盗版的同时也呼吁别人使用正版资源,却终归是沧海一粟。
近年来国家从上到下的严格音乐版权管理,先从加强和完善版权保护的法律立法和修订入手,培养专业媒体、平台及其从业人员的版权意识,逐步打造出有利于版权保护的社会环境,再通过这种良好的环境去影响社会各界人士,达到全民皆以使用盗版为耻的风气,而不是通过更强的防盗版技术和更大的处罚力度来杜绝盗版、侵权,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