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全球科技公司都在积极研发人工智能技术,抓紧布局抢占战略高地,而中国也将人工智能纳入了国家发展战略。从每天的新闻报道,到行业峰会、高端论坛中,我们都能看到和听到关于人工智能的讨论,它的应用范围覆盖各行各业,可谓是最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之一。
人工智能,理解起来很简单,它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通过应用计算机的软硬件对人类某些智能行为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进行模拟的技术。事实上,通过对人类的模拟,人工智能早已具备了一定的创作能力,绘画、撰稿、写诗、作曲等应用实例相继出现,有的作品水平之高甚至让人不敢相信是由计算机创作出来的。这些丰富多样、数量极多的人工智能创作物,对传统版权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
总体来讲,对于人工智能创作作品的版权争议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有专家认为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在独创性上难以保证,它本质上是执行算法和计算机程序,无法体现个性化的智力创作,所以此类作品的可版权性存在争议;其二,人工智能创作物的权利归属如何认定还有待商榷。通常世界上存在的著作权法可将公民、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著作权的主体,也就是说只有人或者人的组织才能享有著作权,而人工智能显然并不符合这样的规定。正因如此,人工智能创作作品的版权归属在近年来引发了世界上的广泛讨论,并产生了多种不同的看法。比如英国的《版权法》就规定,对计算机生成作品的创作进行必要安排的人被视为“作者”,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人工智能程序的开发者和使用者的利益。
尽管笔者在两年前的一篇讨论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能否称之为“艺术”的文章中写到,由人工智能所生产出来的大批量作品仅仅是一些“工业产品”,与艺术存在本质上的差别。但是如今社会各界都在呼吁加强版权保护,在根本上就是为了保护创新与创作。所以为了保护在研发和应用人工智能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的人或组织的利益,对这些“工业产品”应当一视同仁,为其提供严格的版权保护。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速度持续加快,今年就有可能达到2000亿美元的全球市场规模。可以预见的是,飞速的发展将衍生出越来越先进、精细的人工智能工具,从而产生海量的人工智能创作作品。这一切将促使文化产业进行较大调整,对其发展战略造成极为深远的影响。
在今年的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很多专业人士从多方面深入探讨人工智能与版权保护之间的关系与问题。希望在不远的将来,世界上能针对人工智能带来的问题达成统一意见,从立法开始调整,完善相关规定,满足新时代发展的要求。而现在,还是那句话,让我们尽情享受智能技术带来的便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