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态环境渐趋规范
时间:2016-08-22 作者:
在有声阅读市场成长的过程中,版权问题始终是内容授权方、内容制作方、渠道商等产业链上多方关注的焦点。有声读物是在文字内容基础上的二度创作,面向市场的内容服务商制作推出有声内容,既要获得著作权人的相关授权,也要获得演播人的表演权许可。这也让有声读物版权问题更具复杂性。可喜的是,与我国视频网站发展相似,近年来,国内有声书及音频类网站也经历了由版权意识淡薄向积极购买正版内容转变的过程。
内容商版权意识蜕变
如今,提供正版优质内容已成为有声读物内容服务商的追求,但在前些年,坚持正版的内容服务商也曾遭遇盗版内容冲击的尴尬。
“两三年前,有声读物的产业链条还不够完整。大家对作品版权没有足够的认知和意识,作品拿过来先录先用,做完再说。我们也曾经历过自己的用户付费模式被盗版内容商打断的情况。”北京东方视角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版权事业部总经理于琦表示,近年来,随着著作权人版权保护意识加强,专业的内容服务商都要先获取相关授权才能进入录制转化流程,盗版空间越来越小。
广播电台制作有声读物经历了版权逐渐规范的过程:从一开始不和作者、出版机构签约,到和出版机构签下作品的广播权,再到如今更为完善的授权。这样的演变在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产业发展部副主任、悦库时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蓉看来很有必要。“在如今的市场环境中,规范有声读物内容的版权,一方面是可以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能够让产品更广泛地传播。”张蓉说。
那么,内容服务商想要制作有声读物要获得哪些授权呢?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虎介绍说,有声书内容服务商要向著作权人获得复制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等多项权利许可。除了获取著作权人的许可外,内容服务商还要获得表演者许可,保护表演者的权利,通过订立合同支付报酬。
建系统开放版权合作
内容服务商如今非常重视规范版权与生产制作流程。据于琦介绍,为让自身内容做到正规正版,东方视角专门建立了版权管理系统和播音录制管理系统。“从引进作品开始,直至分发到每个平台,版权管理系统都会进行记录。全流程的完整清晰记录能够规避法律风险。”于琦表示,播音录制管理系统和版权管理系统相似,会记录每部有声读物从录制到产出、上传的全过程。
开展版权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合作,更好地将优质内容传播出去。在进行有声读物开发过程中,内容服务商们发现,由于版权方分散、一些著作权人对有声读物了解较少,版权的沟通成本仍然很高。悦库时光公司是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的独家版权提供商,电台播出节目的版权合作也是由悦库时光公司来完成。“在公司成立一年多时间中,找作家和出版机构谈版权花了非常大的力气。”张蓉表示,对于一些对版权工作了解不多的著作权人,公司要进行反复沟通。
市场出现痛点的地方往往也存在商机。悦库时光正在搭建的数字音频版权云平台即将于9月或10月上线。“我们希望把作者、演播者和客户拉到同一个平台上,推动版权行业发展。”张蓉表示,这个系统不仅会有专业人员进行版权审核、合同管理,未来还将实现对用户数据的收集,反馈给作家或版权方,让他们看到有声读物通过各个渠道销售的情况。
打盗维权持续进行
尽管版权保护工作逐渐得到重视,但正版有声读物被盗版侵权情况仍普遍存在,版权纠纷时有发生。对此,内容服务商都通过建立法务团队坚决维权。北京鸿达以太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江发表示,为保证市场规范,鸿达以太会对京东、淘宝、天猫等互联网渠道销售的有声读物评书机进行监测。当发现一些厂家销售的产品中有鸿达以太自己独家买断版权的有声读物内容时,鸿达以太会提交独家版权的相关证明,发律师函,促使互联网渠道将相关产品下架。“从搜集信息到取证,维权成本很高。我们会抓主要矛盾,打击典型、明显的盗版侵权行为,尽量规范市场。”
东方视角也会对自己制作的有声读物版权情况进行监测。“我们内部有自己的法务团队对主流平台进行监测,外部有相关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对新作品进行监测。发现侵权盗版作品后,我们会通过自行或外包的方式进行公证。面对长期盗版的平台,我们会要求索赔。”于琦把东方视角打盗维权的流程推荐给内容方,希望内容方共同维护市场,保证市场良性发展。
“从总体形势看,现在政府鼓励创新,推动供给侧改革,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环境越来越好。”林江发表示,看到最近的一些知识产权官司,对于侵权方的处罚力度相比以前有所加大,这也让内容服务商对于版权环境的信心进一步增强。
作者:李明远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