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背景:今年5月初,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向国家版权局反盗版举报中心投诉称:“其会员北京松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现一个名为‘中国影视素材网’的网站在未经该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公然全盘照搬复制该公司拥有中国大陆地区版权的音乐素材作品,并将盗版制品在网上进行公开销售。这一恶劣行为严重侵害了北京松巴公司的合法权益,给该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极大的干扰,并对公司良好的声誉造成了恶劣影响。鉴于‘中国影视素材网’以营利为目的,擅自盗用复制并销售他人拥有合法版权的音乐素材作品,肆意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其行为恶劣且影响重大,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音著协会员的合法权益,期待国家版权局反盗版举报中心对此严重侵权盗版行为给予必要的行政查处,制止其侵权盗版行为。”
国家版权局反盗版举报中心接举报后高度重视,在国家版权局督办下,四川省版权局会同当地版权部门和公安机关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最终于9月23日在四川广安城南万盛街一出租房内一举查获“中国影视素材网”进行盗版侵权活动的窝点。
为进一步了解具体案情,记者于11月6日采访了北京松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吕丹布恩。她向记者介绍说,中国影视素材网不仅公然在网络上贩卖未经授权、肆意复制的音乐素材作品,而且还向不明真相的购买者煞有介事地出示假授权书,真可谓“贼喊捉贼”!
李逵竟收到李鬼的“授权书”
广播、电视、电影、广告、游戏、多媒体等节目是离不开背景音乐素材作品的,而北京松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巴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音乐版权公司——环球音乐出版集团(UNIVERSAL MUSIC PUBLISHING GROUP)在中国大陆的唯一授权公司,拥有世界上最主要的制作音乐图书馆提供的近7000张类型最为全面、风格极为多样的背景音乐及音效素材。
吕丹布恩向记者介绍说,松巴公司是环球音乐在中国大陆的被授权人公司。环球音乐是全球最大的音乐版权公司,其制作、管理的背景音乐资料库集中了世界上最主要的音乐图书馆提供的6500多张最为全面和多样化的音乐光盘,涵盖了各种类型与风格的音乐,并以每年600张的速度更新,以有偿许可的方式授权全球各地的广播、电视、电影制作公司、公共场所背景音乐专业制作人士使用。所有这些音乐素材作品均为非卖品,并不通过商店、网络等任何商业渠道进行公开销售。松巴公司经环球音乐所属UNIVERSAL MUSIC PUBLISHING MGB HONG KONG LIMITED授权委托,自1995年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负责上述许可业务。2007年松巴公司发现一个名为“中国影视素材网”的网站在未经该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公然全盘照搬复制该公司拥有中国大陆地区版权的音乐素材作品,并将盗版制品在网上进行公开销售。这一恶劣行为严重侵害了松巴公司的合法权益,给该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极大的干扰,并对公司良好的声誉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了取证,松巴公司曾以客户身份于2007年11月23日从地址位于四川的“中国影视素材网”邮购了20张影视配乐音乐CD光盘,每张光盘编号前两个字母“GD”之后的内容与该公司的原版音乐光盘编号完全一致。待收到将20张CD光盘的音乐内容集中刻录在一起的3张DVD光盘后,经松巴公司比对核查,DVD光盘中的内容更是完全复制于该公司拥有中国大陆地区版权的音乐素材作品。随同DVD光盘一起收到的,还有“四川独郎数码影视传媒公司”所开具的销售发票(见上图)和“广州黑马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出具的一份所谓“授权书”(见左图)。所谓“授权书”居然称:“对引进素材的来源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本公司出售之素材,客户可以放心使用,如由此引起的版权纠纷,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后果。”
“我们从没有授权给四川独郎数码影视传媒公司和广州黑马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吕丹布恩手指着所谓的“授权书”愤怒地说,“松巴公司从未与上述两家公司进行过业务往来,所谓的‘授权书’肯定是假的!况且任何使用者通过正当渠道从松巴公司获取背景音乐素材作品用于衍生制品,拥有的也只是使用权,而不可向任何第三方再次进行授权、转让,更罔谈复制及销售了”吕丹布恩向记者强调说。
为了查实这两家公司的背景,松巴公司甚至派人专门到四川省和广州市工商部门进行查询。结果发现,四川省和广州市并不存在上述两家公司的工商登记。限于松巴公司作为普通民事主体的行为能力,无法查明此案的盗版行为人,尚不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故松巴公司委托音著协向国家版权局反盗版举报中心进行投诉,提请有关版权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查处。
呼吁广电影视行业加强自律
2008年9月2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公安分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接到国家版权局转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报案后,网监民警经过走访排查,锁定“中国影视素材网”网站位于广安城南万盛街一出租房内,并锁定了犯罪嫌疑人。9月23日,民警在该出租房内当场抓获涉嫌盗版侵权的违法犯罪嫌疑人陈某、林某(女)、邹某(女)等人,收缴4台电脑,1台刻录机,1000余张盗版光盘、10余张银行卡,4万元赃款。经查,2007年5月至今,陈某在网上成立了“中国影视素材网”、“51图库网”、“妞妞影视素材网”,并与“CG素材网”、“91图库”、“素材基地”等20余家专业销售素材光盘的网站,以6~7折价格进货,在未取得任何授权书的情况下,自行购买刻录机进行盗版翻录,从中盈利,累计刻录销售盗版光盘达6000余张,销售金额近20万元。非法获利8万余元。目前该案正在属地公安部门进一步查处当中。松巴公司声明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继续追究已购买、使用有关盗版制品的责任者的合法权利。
通过此案的破获,有关部门发现:在购买盗版制品的客户中不乏广电系统、影视制作等业内专业人士。为此,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特别提醒相关单位或个人使用者,努力提升法律意识,自觉维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要助长盗版之风,不从无资质的机构或个人手中购买非法音源作品或制品,并积极配合检举有关违法行为。这不仅有利于《著作权法》的实施,也能更好地保障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中国广播电视领域开展音乐素材作品授权业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做大量的版权法律普及和耐心说服工作,好在经过15年的努力有了现在的成绩”吕丹布恩感慨道。自1995年在中国开展音乐素材作品授权业务以来,中央电视台近200个栏目选用了松巴公司提供的版权背景音乐;全国90%的省级电视台、广播电台均与松巴公司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全国各大影视制作公司使用松巴公司的版权背景音乐制作的节目更是数不胜数,如电视剧《历史的天空》、《荣归》、《汉武大帝》、《麻辣婆媳》、《卧薪尝胆》、《七剑下天山》、《震撼世界的七日》、《丑女无敌》,电影《暖心》、《东江特遣队》、《棒子老虎鸡》,以及《千里走单骑预告片》等。她衷心地希望,在中国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广播影视制作公司更应加强自律,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应为降低制作成本而购买低廉的盗版制品,让盗版者有生存的土壤。